医院介绍
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医院,医院。医院始建于年,医院,由“防疫局”资助,设立观察床数张,工作人员十余名。医院。解放后先后更名医院、医院。年改为河北医院。年归属河北大学,更名为医院。历经25次易名5次选址。
医院分为本部和北院两个院区,本部以综合诊疗优势为特点,北院以肿瘤综合诊疗和结核病防治为特色。
医院编制床位张,医疗区占地面积亩(12.5万平方米),医疗区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医院职工人,其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21人。
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
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01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宁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8.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9.现役军人;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02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年8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本部学术报告厅2.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3.提交资料:(1)《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需粘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份;(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遗失,可以提供盖有学校档案室红章的录取花名册);(3)已取得的全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1份。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